建科院: 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4-0641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续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以及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定等对相应岗位的任职要求,均未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续聘毛洪伟先生连任总经理,同意续聘姚培女士及丘国雄先生连任副总经理,同意续聘邵晓东先生连任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任期均自本次会议聘任之日起三年,既定任期届满后新任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受聘(含续聘)的,仍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岗位职务。受聘连任后,毛洪伟先生和邵晓东先生同时任董事,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姚培女士同时也将继续兼任董事会秘书一职。
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发改财金 2017454号文件所涉及的相关惩戒对象。
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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